德国移民法第21条 Self-employ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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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移民法第21条 Self-employment

即自雇类(自己开设公司自己雇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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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纲要

申请条件:
年龄25-45周岁
无犯罪记录
大专及以上学历
基本英文或德文外语交流能力
提供等值30万欧元以上的家庭净资产证明
2.5万欧注册资金并进行全额验资
有足够意向在德完成投资创办企业(商业计划书)

流程进展
1、准备材料
2、使馆面试
3、使馆批复
4、登陆德国开立公司公户注入投资资金,领取法人签证(长居)
5、三年之后申请长居转永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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